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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职业资格审批事项服务指南|Kaiyun网站
本文摘要:泉源: 中王法律服务网 一、适用规模本指南适用于执法职业资格认定的申请、审核等审批事项管理。

泉源: 中王法律服务网 一、适用规模本指南适用于执法职业资格认定的申请、审核等审批事项管理。二、项目信息执法职业资格认定。

三、管理依据《法官法》第五十一条;《检察官法》第五十四条;《状师法》第五条;《公证法》第十八条。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措施》第十八条;《执法职业资格证书治理措施》第四、五、七、八条;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住民到场国家司法考试若干划定》第八条;《台湾住民到场国家司法考试若干划定》第八条。四、受理机关(一)初审机关:地(市、州)司法局、直辖市司法局。

(二)复审机关: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司法厅(局)。五、认定机关司法部。六、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。七、申请条件切合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,到场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结果及格。

严禁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质料。八、申请质料九、申请受理(一)受理方式1.司法部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司法厅(局)通告申请受理、认定审核事情法式、时间、所在、网址及联系方式等。2.登录司法部网站(www.moj.gov.cn)填报申请人信息。

3.申请人到地(市、州)司法局、直辖市司法局申请受理事情场所提交申请质料。4.申请人申请质料齐全,初审机关受理申请,出具《执法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》,并在《受理单》上核盖“所有质料齐全”的印章。印章规格:50mm×15mm,字体:宋体小二号加粗,蓝色印油。

5.初审机关在申请受理事情场所向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,正确解答并指导申请人管理申请事宜。(二)审核时间xxxx年xx月xx日-xx月xx日。

十、管理基本流程十一、管理方式(一)执法职业资格认定详细法式包罗申请人网上申请,现场提交申请质料,地(市、州)司法局、直辖市司法局受理申请并初审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司法厅(局)复审,司法部认定审核、制作《执法职业资格证书》,发表《证书》。(二)特殊法式:申请人因申请质料补正、违纪核查等原因,可接纳特殊法式举行审核。

十二、审批时限60个事情日。十三、审批收费依据及尺度无收费。十四、审批效果(一)授予执法职业资格,发表《执法职业资格证书》。

(二)不授予执法职业资格。十五、效果送达通告见告、文函或电话通知。十六、申请人权利和义务(一)依据《执法职业资格证书治理措施》第十九条划定,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:申请人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申请、不予发表证书或确认证书无效等处置惩罚决议有异议的,可以在收到决议之日其60日内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。

(二)依据《执法职业资格证书治理措施》第五条划定,申请人依法推行以下义务: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结果通知单之日起30日内向地(市、州)司法局、直辖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执法职业资格。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,地(市、州)司法局、直辖市司法局不予受理。十七、咨询途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告见告。

十八、监视和投诉渠道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告见告。十九、办公地址和时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告见告。二十、公然查询司法部执法职业资格治理系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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